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615
电子信箱:8902615@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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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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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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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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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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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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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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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贴膏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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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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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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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科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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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为改造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3650m2,购置热压涂布机组、捏合机、炼胶机等设备,主要生产关节止痛膏、伤湿祛痛膏、麝香壮骨膏、橡皮膏等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贴膏12000万片,橡皮膏1300万盒。项目生产不含提取工艺,所需辣椒流浸膏及药材浸膏均委托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加工。项目总投资877.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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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项目各类废水混合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阿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及东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2)大气环境:项目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后经风机引至楼顶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氧化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其他尘源(其它工业))标准要求。(3)噪声环境: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4)固废:废包装桶年全部交原料供货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袋、纸箱全部外售。生活垃圾、橡皮膏车间下脚料及不合格产品由环卫部门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须有专人收集、管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营运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5联单制度,交由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5)其他: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该项目重金属锌总量指标须控制在0.0023t/a内。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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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精制30万吨黄腐酸有机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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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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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泉林嘉有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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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化工研究院 |
占地面积约为93338m2,约为140亩。项目拟建设蒸发工段、固态肥生产车间、液态肥生产车间及仓库等,占地面积48112m2,建筑面积为为50212m2,绿化面积为5000m2。项目生产规模为生产黄腐酸有机肥30万吨/年,其中固态有机肥20万吨/年,液态有机肥1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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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清洁冷凝水热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泉林热电厂再利用;轻污冷凝水回用于泉林纸业制浆生产线,作为洗浆工序用水。重污冷凝水及生活污水排入泉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2)大气环境:项目喷浆造粒所用热量由新增的4台风炉(燃料为天然气)供给。固态有机肥生产的喷浆造粒及冷却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文丘里洗涤塔进行处理后,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中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3)噪声环境: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4)固废:生产过程中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喷浆造粒机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其他: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提出的防渗措施。该项目COD、氨氮、SO2、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3.68t/a、1.78t/a、1.68t/a、19.35t/a。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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