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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7-06-23 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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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615

电子信箱:8902615@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S242临商线聊城绕城段改建工程

聊城市茌平县、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总投资141522.4158万元,路线总长度54.56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等,采用公路一级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5g。

全线路基土石方2205.207千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圬工17.676千立方米,沥青凝土路面1046.553千立方米,主线设大中桥8座共569m,其中大桥一座265m、中桥7座303m,主线涵洞152道;分离式立交3处;平交口8处。全线需新征土地93.981公顷。

 

1. 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聊城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等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遮盖、防风、洒水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熬炼及搅拌沥青,在沥青路面铺设中,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控制沥青温度,避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相关标准。在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个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及运输车辆冲洗,不得排入沿线水体。施工区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及食堂餐饮污水,要经不外排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材料垃圾与弃土应分类收集存放,现有道路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其它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等相关要求。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关要求,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临时占地原貌及植被。5.加强工程施工期及后续运营管理,杜绝各类环境突发事故的发生。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穿越位山干渠、徒骇河、南水北调聊城段、赵王河等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标注醒目的事故报警电话,并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须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渗处理。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7.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该工程的绿化工作。8. 环评报告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G309青兰线聊城绕城段改建工程

聊城市东昌府区、茌平县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总投资123476.7798万元,路线总长度37.404km,采用公路一级标准,设计速度80/h,路基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

全线路基土石方2633.046千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圬工72.826千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840.909千立方米,主线设大中桥5座共1247m,其中大桥2座1103m,中桥3座144m,主线涵洞69座;分离式立交3处,新建1处,利用2处;等级路面平面平交口6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永久占地139.8206公顷。

 

1. 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聊城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等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遮盖、防风、洒水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熬炼及搅拌沥青,在沥青路面铺设中,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控制沥青温度,避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相关标准。在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个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及运输车辆冲洗,不得排入沿线水体。施工区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及食堂餐饮污水,要经不外排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材料垃圾与弃土应分类收集存放,现有道路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其它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等相关要求。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关要求,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临时占地原貌及植被。5.加强工程施工期及后续运营管理,杜绝各类环境突发事故的发生。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穿越南水北调聊城段、位山干渠、小运河等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标注醒目的事故报警电话,并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路基边沟、事故应急池须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渗处理。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7.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该工程的绿化工作。8. 环评报告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S246临邹路聊城绕城段改建工程

聊城市东昌府区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总投资125784.6346万元,路线总长度29.124km,采用公路一级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0.2g。全线路基土石方1168.465千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圬工30.546千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614.256千立方米,主线设大中桥3座共1739.5m,其中特大桥1座1687.5m,中小桥2座52m,主线涵洞53道;分离式立交4处,新建2处,利用2处;等级道路平面平交口7处,其中与既有G309、G240、S242国省道路相交3处,与县乡路相交4处,其余均与机耕道路相交。全线永久占地109.5134公顷。

 

1. 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聊城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等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遮盖、防风、洒水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熬炼及搅拌沥青,在沥青路面铺设中,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控制沥青温度,避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相关标准。在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个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及运输车辆冲洗,不得排入沿线水体。施工区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及食堂餐饮污水,要经不外排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材料垃圾与弃土应分类收集存放,现有道路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其它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等相关要求。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关要求,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临时占地原貌及植被。5.加强工程施工期及后续运营管理,杜绝各类环境突发事故的发生。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穿越南水北调聊城段、位山干渠、徒骇河等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标注醒目的事故报警电话,并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路基边沟、事故应急池须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渗处理。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7.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该工程的绿化工作。8. 环评报告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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