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615
电子信箱:8902615@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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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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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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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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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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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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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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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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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胆碱产业链延伸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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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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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克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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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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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山东省高唐县官道北路5号,山东奥克特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改造厂内现有的车间1座、仓库1座,利用本公司生产的氯化胆碱为原料,生产甘油磷酰胆碱(GPC)300吨/年,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3日在高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高唐经信技改备[2017]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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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合成反应投料过程中挥发的废气经一级水吸收后(吸收效率95%),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唐县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3、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4、固废: 板框过滤产生的滤渣、离心过滤产生的滤渣、脱盐剩余的脱盐残渣其危险特性不明确,项目试产后交有危险废物鉴定能力的单位进行鉴定,若为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在鉴定结果未出来之前,按照危废进行处置和管理。原辅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存放,由厂家统一回收再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5、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该项目主要风险源为磷酸、3-氯-1、2-丙二醇泄漏。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高唐县环保局备案,与市、县两级政府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环境安全监控预警装置。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罐区须设置围堰并做好与事故池的管道连接,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利用现有的1200m3事故池一座,并做好事故池联通导排系统,设置雨水截止阀,确保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6、厂内车间、仓库、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等须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7、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距车间及仓库边界100m,根据报告书结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高唐县政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8、该项目VOCs(3-氯-1、2-丙二醇)排放量应控制在0.015t/a。 9、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10、采取网站公示、信息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并回收了调查问卷166份,调查结果表明:100%的受访公众表示支持。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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