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615
电子信箱:8902615@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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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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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恒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河渠淤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莘县大张家镇前史楼村南 |
莘县恒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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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107.6万元,利用河渠淤泥、建筑垃圾、炉渣、煤矸石建设一次码烧一烘一烧式隧道窑,一条多孔砖生产线,年产约1540万块多孔砖,项目同时建设其他配套及储运设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破碎、筛分、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除尘效率95%)由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隧道窑(采取天燃气为点火燃料)燃烧废气经氧化吸收低温脱硝技术脱硝(脱销效率为50%),再经水膜湿式双碱法脱硫(脱硫效率90%)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二级除尘效率综合95%、脱氟效率90%)由30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723-2013)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淤泥堆场设置防尘网及喷淋设施,炉渣、煤矸石、河渠淤泥和建筑垃圾拟存放在封闭的储备仓库内,原料上方设置自动雾化喷头每天定时喷水,并对厂区定时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 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办公生活废水,经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坯过程中产生的废泥坯,出窑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废砖、脱硫除尘产生的石膏以及尘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 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坯过程中产生的废泥坯,出窑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废砖、脱硫除尘产生的石膏及尘渣等均为一般废物全部回用进行二次生产。废机油为危险废物(900-214-08),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区域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该项目风险因素主要为天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莘县环保局备案,与市、县两级政府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拟建项目须设置150m3的事故水池,并做好事故水导排系统,设置雨水截止阀,你公司须加强防范,确保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六)生产车间、固废贮存区、废水收集、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七)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物料储备仓库、项目粉碎车间等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莘县政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八)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建成后SO2、NOx排放量须控制在14.12t/a、16.47t/a范围内,排放总量须倍量替代,;废水不外排,不占用总量控制指标。 (九)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十)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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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L9 核苷酸扩建工程项目 |
聊城经济开发区的东北角 |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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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46998.58万元,以玉米淀粉乳、液氨、磷酸、二甲苯、甲醇为原料,建设1条IMP生产线1条GMP生产线,年产核苷酸10000吨(其中年产6000吨5’-肌苷酸二钠(IMP)、4000吨5’-鸟苷酸二钠(GMP),将IMP、GMP包装成I+G外售),同时建设其他配套及储运设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酵废气经现有气雾分离器处理(内置填料浮球)后分别由10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接收罐废气经1套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甲苯焚烧废气依托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厂区现有1台焚烧炉(RTO),以天然气助燃焚烧现有GMP发酵产生的二甲苯废气,废气经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盐析、蒸馏甲醇废气引至冷凝器冷凝+水环真空泵回收甲醇,不凝气经1套喷淋吸收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GMP干燥、IMP干燥各设置1台干燥机,GMP/IMP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IMP/GMP包装废气分别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将厂区现有4条小袋包装线搬迁至项目新建的包装车间,拟增加1条小袋包装线,主要包装产品为I+G,包装过程会产生含尘废气,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新建1个污水处理站,污水采用厌氧、好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新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浓缩池等部分须进行封闭,恶臭气体引至1套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该项目依托副产品车间补乐泰生产装置处理IMP生产MF吸附废液,补乐泰造粒、干燥、筛分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浓度限值相关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甲醇、氯化氢经治理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精制车间、发酵车间、制糖车间、副产品浓缩、中水车间及纯水装置产生的废水由新建处理规模为10000m3/d污水处理站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为pH调节+二级A/O+混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聊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新建1个中水回用车间,设置2套100t/h中水处理装置(1用1备),采用BAF滤池+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回用水质标准要求用于厂区冷却塔补充水。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染菌废液经预pH调节、浓缩后外售有机肥厂;废膜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送蓝天电厂焚烧。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编号HW13,代码900-015-13,310t/a)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和转运并执行五联单制度。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 三、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该项目风险因素主要为化学原料等的泄漏。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开发区环保分局备案,与聊城市、开发区管委会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须新建1200m3事故池可满足要求,你公司须加强防范,确保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六)生产车间、固废贮存区、废水收集、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七)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拟建项目以污水处理站为中心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你公司还须报告开发区管委会,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生产企业等敏感目标。 (八)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确认,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16t/a、0.64t/a,该项目VOC排放量为2.086t/a,倍量替代。 (九)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十)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中心和开发区环保分局书面报告建设情况。项目建成一年内企业须完成验收及申请排污许可证,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应承担相应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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