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精制硫酸制酸尾气。该项目从年产40万吨阴极铜(一期20万吨)工程制酸一系统一转后进入一吸塔前抽出一部分烟气,生产蓄电池级精制硫酸,精制硫酸吸收塔尾气送入现有制酸一系统一吸塔入口,脱吸塔尾气送现有制酸一系统二吸塔入口。尾气最终经制酸一系统转化吸收经高效捕沫器处理后由现有制酸系统一根100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中的相关要求。 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精制酸贮罐大、小呼吸废气,经计算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产生量为0.2544kg/a,外排废气须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技改工程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超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含盐废水、烟气过滤器冲洗产生的酸性废水及依托现有纯水站产生的含盐废水,超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及烟气过滤器冲洗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流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石灰石-石灰两段中和工艺)调节池内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作闪速炉熔炼渣冷却用水,不外排。依托的纯水站产生的含盐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徒骇河,外排废水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体、《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的标准要求。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各种压缩机及泵类,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纯水站更换的废RO膜、废抛光树脂和废纤维滤芯等。废RO膜、废纤维滤芯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抛光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13、代码900-015-13、产生量0.5t/3a),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贮存和管理。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拟建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为毒性物质的泄露,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环保局、阳谷县环保局备案,与市、县两级政府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罐区须设置围堰并做好与事故池的管道连接,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事故废水、事故雨水、消防废水产生量共159m3。依托祥光铜业厂区现有4000m3的事故水池,可满足事故废水要求。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池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六)设备区、罐区、固废贮存区及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等须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七)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加强项目周边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的控制,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八)根据报告书结论,拟建项目不需要新增总量指标。 (九)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十)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 (十一)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