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一级响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5 13: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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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一级响应工作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20190925.doc

关于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一级响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减排效果,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一级响应期间,自9月25日24:00时起,聊城市辖区内电厂循环硫化床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由100 mg/m3提标到50 mg/m3;钢管热压延企业全部停产。请严格执行到位。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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