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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动态更新版)》
11371500MB2859839D/2024-45331390
2024-04-11 16:02:58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动态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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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动态更新版)的说明

一、动态更新背景

《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2月31日)要求:“第十一条【更新调整机制】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更新调整应依据‘三线一单’相关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第十二条【动态更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期间,上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等有新要求的,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地等发生调整的,“三线一单”成果应做相应更新。动态更新采取横向联动、自下而上的方式。(一)省生态环境厅每年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全省“三线一单”更新内容,组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开展更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参照省级模式,依据本市需求开展更新。(二)各市应对“三线一单”更新内容做逐一说明,形成更新报告和支撑证明材料,经市级政府同意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报送生态环境部备案实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重大调整的,报生态环境部开展相关技术论证后进行备案。动态更新过程中,具体管控内容依照新规定执行”。

2021年5月19日,市政府印发《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聊政发〔2021〕6号)(以下简称《方案》)。2021年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地市每年进行“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工作。2023年4月6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

二、动态更新过程

2023年4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山东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开展动态更新,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审核。聊城市环委会办公室于5月9日和6月8日分别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开展本年度动态更新工作。

9月13日与未采纳和部分采纳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对接,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动态更新成果初稿。9月14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形成最终动态更新成果。9月25日,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专题会,市直主要部门负责人现场参会、区县分局视频参会,听取了本次动态更新成果汇报,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9月26日,对修改情况听取汇报,并对土壤、极高环境风险项目等提出完善建议。9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了审核,我市完善后进行了再次上报。2024年4月,我市成果经生态环境部审查备案,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次动态更新方案共征求区县和市直部门三次,收集到相关意见41条,其中,不采纳6条,不采纳原因主要是因为相关意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符合、与“三线一单”技术要求不符合、提供的支持依据不充分等原因;部分采纳9条,相关意见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及聊城市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本次动态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采用自然资源部门优化调整后的方案,聊城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9.18平方公里,相比原红线方案减少5.9平方公里。将减少区域中的非建设用地调入一般生态空间,共计5.57平方公里,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一般生态空间进行调出,增补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调整后聊城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207.31平方公里,比调整前一般生态空间165.68平方公里,增加41.63平方公里。

二是环境质量底线更新。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水环境质量目标、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土壤环境目标等环境质量目标进行调整。衔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调整方案对水环境优先保护区进行调整;衔接工业园区管理边界,对大气环境高排区范围进行调整;衔接2023年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2023年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对土壤重点管控区进行调整。

三是环境管控分区管控要求更新。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山东省最新要求,对管控分区管控要求进行调整,对燃煤锅炉、重油锅炉等管控要求进行调整,相关表述修改规划及条例原文。增加对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管理要求。

四是资源利用上线更新内容。衔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等,对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目标和要求进行调整;衔接最新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公告,更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五是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根据省级园区批复范围,优化调整环境管控单元边界范围和园区名称,主要涉及东阿经济开发区、阳谷祥光经济开发区、祥光铜业科技园、临清经济开发区、鲁西经济开发区等5个管控单元。更新后,重点管控单元74个,面积调整为3404.45km2,增加约1.53平方公里。

六是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更新。落实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实施方案等要求,严禁钢铁、水泥熟料、粉磨、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氧化铝、煤化工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控炼油、电解铜产能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地表水准Ⅳ类排放限值要求,明确了不需要提标改造的情形。

七是环境空间布局约束行业清单更新。落实山东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等山东省最新要求,对人造板制造、木质制品制造行业、炼焦、玻璃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等行业准入要求进行修改;删除2019年印发的山东省和聊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等失效文件的要求,如“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等要求;删除山东省和聊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要求;删除过期任务要求,主要是明确的2022年之前的任务要求;对不准确表述进行修改,主要涉及肥料制造、陶瓷制品制造、塑料制品业。

八是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修改后,对相应管控单元要求进行更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更新后对相应单元要求的更新;对环境风险潜势等级Ⅳ+(极高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的准入要求,确需建设的须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按照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修改了化工重点监控点相应准入要求;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改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度表述;涉及自备水井要求的单元,相关整治压采任务按山东省《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年度压采计划(2016-2025年)的通知》及聊城市相关任务要求执行;涉及禁采深层地下水的单元,深层地下水禁采区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相关管理要求;涉及中水回用率的单元,删除任务过期的表述,其他单元的按照《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管理;修改单元内涉及“限制”行业准入要求,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要求,将“限制”修改为“严格控制”。

四、动态更新原则

坚守底线保持稳定。动态更新应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

立足实际提升效能。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强化区域流域海域统筹,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

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动态更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调整。上位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并联动更新;因重大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发生变化而需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进行优化的,组织科学论证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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