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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
11371500MB2859839D/2025-45946255
2025-12-15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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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59月,新修订的《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聊政办字2025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管理办法》扩大了排污权交易实施范围,自202661日起,将排污权交易实施范围由目前的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之和为10吨及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扩大为除低、微排放项目以外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实现全覆盖。为进一步规范聊城市排污权交易行为,明确排污权交易流程,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稳定运行,需进一步修订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为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依据。

二、政策依据

《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编制。

三、主要目的

深入推进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排污权市场化配置机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升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制定《实施细则》。一是明确了排污权工作管理要求。《实施细则》明确了排污权核定、回购、交易及监管全流程管理要求,加强交易资金结算、凭证出具、信息公告等环节管理,全链条规范交易流程为构建权属清晰、规则完善、监管有力的排污权管理体系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明确了交易方式。依托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以竞价为主,保障交易公平性和流动性,防范交易风险。同时强化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交易等行为依法追责,维护市场秩序。三是有效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积极支持和指导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激活交易意愿和潜力,形成可交易的排污权,优先用于自身新建项目或市场转让,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

四、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的制定,聊城市深化环境资源领域市场化改革、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部署的关键举措。该细则作为排污权工作配套政策文件,与《管理办法》等共同构成1+4”政策体系,为规范排污权交易流程、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具体操作规范。

(一)强化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实行动态更新,算好家底账”,适时投放交易市场,提高市场热度和活力,突显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作用,为新项目落地提供支撑加快构建排污权供需互促、畅通高效的格局

(二)鼓励排污权二级市场发展。推动排污单位发挥积极减排、降低成本、排污权资产化等方面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深挖减排潜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全力营造排污权改革降污增效的良好氛围,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三)优化营商环境。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豁免管理,由政府储备统筹安排指标替代来源,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四)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意识。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环境容量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稀缺理念,强化地方政府实施生态保护和环保监管的主体责任,增强排污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治理污染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

、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道尚

联系电话:0635-89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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