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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11371500MB2859839D/2025-45957803
2025-12-3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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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在我市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的当下,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因素,尾气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原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流程衔接不畅、监管协同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体系,我们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聊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进行了修订优化,形成了本次修订版制度。

二、政策依据

本次制度修订有着坚实的法律和政策支撑。在法律层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机动车维修、超标车辆处理、违规行驶处罚等相关条款,确保制度内容合法合规;在政策层面,紧密落实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实施措施,使国家政策在地方落地生根。

三、政策目的

修订后的制度核心目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通过规范检验检测和维修维护全流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杜绝检验数据造假、维修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确保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另一方面,构建“检测-维修-复检”的全链条强制性闭环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管控超标排放车辆,减少大气污染物总量,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四、主要举措

构建“全链条管控+多部门协同+智慧化监管”三维体系,破解过往治理难点。在全流程管控方面,建立“I站—M站—车主—监管部门”闭环机制,车主到I站检验后,合格车辆获取检验合格证,不合格车辆由I站通过书面、短信等方式告知超标项目及备案M站信息,同步上传监管平台。车主自主选择合规M站维修,M站依据超标指数制定方案,维修后上传信息并交付结算清单、竣工合格证,车主凭此到原I站复检,达标方可上路,未达标需重新维修,无法修复的依法报废,从流程上杜绝“超标车上路”。

在部门协同方面,建立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统筹,通过现场检查与远程监控双管齐下监管I站,对伪造检验结果、修改数据等行为“零容忍”,可暂停违规机构网络连接及报告打印功能,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取消资格;交通运输部门负责M站资质审核、维修质量监管,对使用假冒配件、虚列项目等行为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M站资质;市场监管部门强化I站资质认定后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针对过往部门协同不畅、执法碎片化问题,明确线索移交机制,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无缝监管。

在智慧化监管方面,整合排放检验信息系统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打通数据壁垒。I站实时上传车辆信息、检验数据、OBD数据等,M站同步上传配件信息、维修凭证等,实现数据全量互通。建立数据异常预警机制,对检验数据波动大、复检率过低等情况自动预警,监管部门需在48小时内开展核查,依托科技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此外,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破解行业技术能力不足痛点,同时多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普及知识,提高公众参与度。

此项举措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多重红利:对合规I站、M站,规范的市场环境可避免恶性竞争,提升优质机构的市场认可度;对群众,明确的流程指引减少办事困扰,I站需落实便民服务及复检优惠,降低办事成本;对全社会,尾气污染削减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让市民共享生态红利。

五、政策衔接与差异

本次实施的聊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超标车辆上传资料。二是建立数据异常预警机制,要求监管部门在数据预警后48小时内要开展核查。三是提高执法力度,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对汽车排放检验机构的严重违法行为暂停其网络连接和检测报告打印功能。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洪之慎

联系方式:0635-890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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