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和扬尘源豁免清单(详见附件)已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现予以公示,清单内工业企业、工程项目须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如有违反,立即移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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