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liaocheng.gov.cn/)上查阅《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市生态环境局领导
主要包括: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有关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监督检查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环境年鉴或年度环境状况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本机关《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1.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
3.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
4.微博“聊城环境”(https://weibo.com/u/3315736667)、微信“聊城生态环境”(微信号:gh_204bb3d215d3)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5.线下政策宣传栏(地点:聊城市汇金街17号)
6.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thjj.liaocheng.gov.cn/xxgk/gkzd/)。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接待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凤凰台北邻)。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909767 传真:0635-821693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汇金街17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60.208.61.183/wzweb/lc_zmhd/ysqgk.html?siteId=156&sname=liaocheng)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聊城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凤凰台北邻),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909617
电子邮箱:lchbj@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电子邮箱:zwgk@lc.shandong.cn
传真:0635-606670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字号:
大 中 小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00余条,“聊城环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196条,“聊城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76条,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行政执法信息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人事任免、招聘信息、环境监测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同比减少3件),其中通过信函方式提交10件,网络在线提交13件。申请内容涉及环评建设审批信息获取、行政处罚情况获取、环境监测数据申请等方面。23件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回复,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不当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公开事项依职责分解到责任科室,进一步压紧压实科室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6月,跟进学习使用新版政府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网站目录内容。2023年9月,依托省级环保科普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走进生态环境科普教育中心,开启环境科学之旅”等一系列政府开放活动,累计参与人数100余人,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进一步助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5.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办法,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大培训力度,2023年4月,组织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内部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工作水平;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政务公开意识,拓宽视野层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02 | ||
行政强制 | 6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1 | 1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0 | 1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1 | 2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和完善。部分科室公开主动性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息、文件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单一。经梳理,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重点不突出,媒体解读、图文解读发布较少,影响政策知晓度。三是公开水平不高。过度依赖线上公开,线下公开方式单一、力度下的不够,人力配备、技术保障能力欠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参加新闻发布会、利用政务新媒体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做到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必须配套解读材料;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业务水平,进而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4件人大、3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做好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形成环境信息依法批露企业名单,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二是扎实开展政策评价工作。结合每年度秋冬季开展的免费公交车政策,于政策结束1个月内开展评估工作,采用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量化政策效果。三是强化公众参与。结合新《条例》实施四周年,强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4..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凤凰台北邻)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909617(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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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22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工作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共六个部分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凤凰台北邻)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9096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政府信息2040余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行政执法信息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人事任免、招聘信息、招投标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同比减少2件),其中通过信函方式提交4件,网络在线提交2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评建设审批信息获取、重污染天气发布、科研数据申请等方面。26件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回复,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因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5件,均胜诉。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事项清单,将公开事项依职责分解到责任科室,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聊城环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349条,关注量19.8万,“聊城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652条,订阅数13862,关注量和订阅数均有大幅增加。开展“走进生态环境科普教育中心,开启环境科学之旅”、“我为群众讲环保、环保为民在行动”等政府开放活动,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进一步助力聊城市生态环境改善。
5.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办法,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计划》,在做好内部培训的同时,分别于2月、8月、12月共组织近50余人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政务公开意识,拓宽视野层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档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16 | ||
行政强制 | 10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4 | 11 | 2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2 | 8 | 1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1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1 | 1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1 | 0 | 1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3 | 11 | 2 | 1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1 | 0 | 0 | 0 | 0 | 1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5 | 0 | 0 | 0 | 5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如在财务上,只公开几个大数据,不公开具体的收入和开支项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未能集中公开本单位的其他政策文件信息;二是政策解读角度单一,未能根据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解读,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方面,决策事项各过程间的归集展示暂未能关联展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后评估等信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四是相关业务培训信息未及时发布;五是部分文档格式填写不正确。
针对以上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效。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政务新媒体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做到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必须配套解读材料;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政考核评估机制。通过建立台账、日常工作、定期通报等形式推动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常态化。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打造政务公开新亮点。 谋划实施“环保怎么干请您来建言”“环保公开月”“带着群众看环保”“良言密语”等政务公开品牌,并加强总结宣传和信息报送,努力打造培育亮点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3件人大、3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
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为http://sthjj.liaoche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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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21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共六个部分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凤凰台北邻)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909767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政府信息2466余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行政执法信息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人事任免、招聘信息、招投标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同比增加13件),其中网络申请27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评建设审批信息获取、科研数据申请等方面。28件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回复,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无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研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强化制度保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以及责任科室,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公开内容等事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聊城日报开辟生态环境专版,在聊城电视台开办《生态聊城》和《环保轻骑兵》栏目,在《中国环境报》刊登了聊城专版,利用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我市环保工作措施和成效,发稿数量创新高,扩大了宣传影响力,荣获2021年度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度中国环境报山东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一等奖。2021年,“聊城环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700余条,同比增加24.5%,“聊城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889条,同比增加31.3%。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显著提升,做到了信息发布“事不过夜”。开展“检测开放日”、“我为群众讲监测”等政府开放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宣传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5.监督保障。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作为评价年度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制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计划》,分别于7月、11月共组织近40名职工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68 | ||
行政强制 | 11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2 | 3 | 2 | 1 | 0 | 0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2 | 1 | 1 | 0 | 0 | 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1 | 0 | 0 | 0 | 1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21 | 3 | 2 | 1 | 0 | 0 | 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更新频次有待提高;三是日常宣传培训不够。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持续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加大对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情况的公开。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衔接。同时强化考核通报,提升公开意识,激发行动自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多形式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杜绝出现发布信息不规范、发布内容质量差、发布时间不及时等问题,切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常态化开展。
3.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8件人大、2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
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为http://sthjj.liaoche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字号:
大 中 小2020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凤凰台北邻)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909868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2020年1-12月份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iaocheng.gov.cn/)主动公开信息2208条;官方微博“聊城环境”发布信息9000条;微信“聊城生态环境”发布信息2200条。2020年涉及我局办理政协提案5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为:《关于抓紧农村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其他4件分别为:《关于治理农村燃煤改善大气污染问题的提案》《关于保障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关于整治外环路两侧环境污染的建议》《关于制定全市生态网格员考核方案的建议》。目前均按要求办理、回复完毕。从收到的反馈意见来看,委员满意率达100%。
二是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办理完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61 | 336 | 69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6 | -52 | 3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8117.41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位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6 | 1 | 2 | 2 | 3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2 | 1 | 2 | 1 | 1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0 | 0 | 1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经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3 | 0 | 0 | 0 | 2 | 5 | ||
(七)总计 | 1 | 6 | 1 | 2 | 2 | 3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维持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维持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维持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局办公室强化督导检查和通报力度,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推诿、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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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按照工作要点和社会关注热点进行信息公开公示,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三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科室(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科室(单位)分工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确保公开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一是局党组会议多次专门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统筹协调,整理收集工作信息,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明确公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信访战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全员开展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推动信访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标准化要求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范围、规范了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着力抓好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充实配齐了人员力量,拓展了政务公开网站的栏目设置、调整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了信息平台作用,最大限度的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据统计,2019年1-12月份在聊城政务服务网、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4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5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009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238条。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结。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6 | -35 | 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6 | 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 | +72 | 86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位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 重复申请 | |||||||||
3. 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经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
(七)总计 | 1 | 1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维持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维持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维持结果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五公开”落实不够彻底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进一步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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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现将我市201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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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聊城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市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把市环保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聊城市环境保护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重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制定了聊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考核重点任务的通知》和《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科室。进一步梳理优化政务公开内容,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加大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力度,形成了职责分明、高效运转的办理机制。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一是配合市政府对全市政务网站进行整合迁移,市环保局网站纳入全市网站技术平台。以政务公开、网上服务和新闻宣传为重点,做好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整合归并功能相似、内容相近的栏目,清理“僵尸”“睡眠”专题,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众号管理运营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微博、微信,发挥信息公开和网络宣传的乘数效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热点问题,加强互动交流,使社会各界实时了解环境保护工作。三是丰富公开渠道。在电视台设有“聊城环保”栏目,解读最新政策文件、播放环保工作进展;在广播电台不定期有“政风行风”热线,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接听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及时解读环保方面的政策文件。
(四)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能力。严格按照“三同步”制度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坚持“谁发布、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发布。我局在组织起草我市有关环境的法规和重要文件的过程中,在聊城环保局官方网站设立了公开征求意见专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随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聊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公开空气质量信息。以日报、月报、年度公报等方式公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每天发布聊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和前一天的空气质量日报,并细化了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每月公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空气质量排名。重污染天气期间,不间断进行会商,2018年共发布空气质量预报、日报和月报信息712条。
(二)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以月报形式发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水环境质量排名。网站设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专题栏目,每月公开监测信息,2018年共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报告12份,聊城市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月报12份。
(三)进一步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遵循“谁制作,谁公开”原则,进一步梳理和细化内部的任务分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范围扩大为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8大项,从污染源基本信息、监测数据、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及监察执法等多个角度对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实行分类别、全方位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情况,及时发布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2018年共发布信息102条。
(四)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聊城市环境保护局共对239家企业核发、补充或变更了排污许可证,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公开本企业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制等等信息。
(五)加大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基础信息和查处结果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停限产企业名单,及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全年发布信息18条。
(八)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聊城市环保局共承办市人大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会议提案4件,市环保局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予以答复,做到了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并将建议、提案的答复办理情况全部及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人大提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2018年,聊城市环保局共承办市人大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环保局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予以答复,做到了建议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聊城市环保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根据相关规定及申请人要求,全部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未出现超期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聊城市环保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聊城市环保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五公开”落实不够彻底等。
2019年将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进一步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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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环保系统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现将我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市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的大事,作为建设公正、廉洁、文明、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挥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和运行。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对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优先予以考虑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写进全年工作报告中,并作为2012年绩效考核内容,于年底对各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年终集中考核。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各单位分管领导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及时沟通确认。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
在去年学习《政务公开条例》,制订政务公开制度在全系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重点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办法、审核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公开听证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同时,根据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确定了以环保行政职权公开为重点的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和时限等,解决了“公开什么、由谁公开、怎样公开”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我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如实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并将相关信息纸质文件在信息查询室备查。
(五)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积极借助“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发放相关资料信息传单,对群众进行教育宣传。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地区、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我局共公布有效信息314条,涉及环境工作等相关内容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后进行发布。
(二)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我局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和维护。包括我局门户网站和聊城市政务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均及时公开。并将相关信息纸质文件在信息查询室备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环保工作动态,环境政策法规的更新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全面规范政务公开条目、程序和责任
2013年,继续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要求基层单位根据市局有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严格界定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渠道和程序。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除通过文件、会议、信息刊物等形式进行对内公开外,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平台加大对外公开力度。以我局门户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使决策、政策、制度更加透明,更加便于执行。同时,组织机关各部门按照担负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对政务公开对内公开内容进行清理确认,对应公开未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并予以公开。
(三)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2013年,我局将立足“三个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向进程延伸,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以此促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
一是政务公开与环保法规宣传相结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
二是政务公开与行政职权目录公开相结合。全局始终把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及时准确地传递政务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行政职权,及时掌握政府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了解政府的工作脉络,把政府的施政方针和各项的具体措施化作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局对机构职责和服务标准实行全面公开。
三是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了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行使权力树立了自律的镜子,信息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坚持政务公开与纠风工作相结合,在拓展网站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办理力度的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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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制度。使我局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了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三)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我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作为环境保护与管理的职能部门,我局积极推进环保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每周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做好了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聊城市环保信息网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加大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四是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扩大。按照《条例》规定,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做到了及时、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展了环保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5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45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78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能、发展计划、重点工作部署等。
主动公开方式主要是:(1)网站公开。在聊城市环保信息网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环保政务信息。(2)文件公开。定期编发《环保信息》和《聊城环保要情》,适时编发《环保信息专报》,及时公布环保重要事项、重大举措和各县(市、区)环境质量状况,本年度共编辑发布相关信息及专报154期,2万余份。(3)多媒体公开。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聊城日报》、《聊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环保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环保视窗》栏目累计播出128期。结合“6.5”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活动。全年共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信息74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在聊城市环保信息网设置了“空气质量日报”、“办事指南”、“公示中心”、“政务公开”专栏。通过“空气质量日报”栏目,群众可查询各县(市、区)每日空气质量状况;通过 “办事指南”、“公示中心”栏目,群众可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有关情况。“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工作动态。除聊城环境门户网站外,我市的环保政务信息还通过市长热线、行政服务中心、新浪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多渠道公开,确保了公众快捷、方便获取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开环保政务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全市环保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全部实行免费信息公开。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市未发生针对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聊城市环保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局办公室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4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与局机关共同开展,主要公布平台为聊城环保信息网站,同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聊城日报》、《聊城晚报》、新浪微博等主流媒体及时公布环保工作动态。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继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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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健全了工作机构,扩大了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和信息量,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协调、监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保障了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聊城市环保信息网管理办法》、《聊城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聊城市环保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全市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了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作为环境保护与管理的职能部门,我局积极推进环保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每周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做好了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聊城市环保信息网公布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工作程序,定期对环评审批项目进行公示。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做好了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扩大。按照《条例》规定,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做到了及时、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展了环保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95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能、规范性文件、发展计划、重点工作部署等。
主动公开方式主要是:(1)网站公开。在聊城市环保信息网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环保政务信息。(2)文件公开。定期编发《环保信息》和《聊城环保要情》,适时编发《环保信息专报》,及时公布环保重要事项、重大举措和各县(市、区)环境质量状况,本年度共编辑发布相关信息及专报112期,1000余份。(3)多媒体公开。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聊城日报》、《聊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环保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环保视窗》栏目已播出70余期。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活动。
(二)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在聊城市环保信息网设置了“空气质量日报”、“办事指南”、“公示中心”、“政务公开”专栏。通过“空气质量日报”栏目,群众可查询各县(市、区)每日空气质量状况;通过 “办事指南”、“公示中心”栏目,群众可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有关情况。“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工作动态。除聊城环境门户网站外,我市的环保政务信息还通过市长热线、行政服务中心、新浪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多渠道公开,确保了公众快捷、方便获取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开环保政务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全市环保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全部实行免费信息公开。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市未发生针对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聊城市环保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局办公室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3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与局机关共同开展,主要公布平台为聊城环保信息网站,同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聊城日报》、《聊城晚报》、新浪微博等主流媒体及时公布环保工作动态。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环保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二是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不知道自己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继续推进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力量保障;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四是加强环保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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